部门:77779193永利集团中文网 日期:2019-04-24 15:12:25 访问次数:2418次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 组织机构
1.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学院工作情况,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负责人、研究生教育科负责人组成。根据学校总体方案、年度工作规划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制定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和“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选聘并任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审核拟录取名单;监督检查本学院博士生招生方案实施情况并受理学生申诉。
组 长:顾建民 吴巨慧
副组长:阚 阅 包 松
成 员:陈胜、温煦、王莉华、屠莉娅
申诉联系人:施晨辉 联系电话:88273714
邮箱:sch@zju.edu.cn
2.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设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来自各博士招生学位点,委员会设主任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申请人材料初审办法、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根据复试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3. 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专家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均需有1位在职教师任复试秘书。
二、 招生指标与复试名额
教育学一级学科拟招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16人,体育学一级学科拟招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4人,以上名额均包括申请2019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博士拟招20人。
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在上线人数充足的条件下,学院按不低于1.3:1左右实行差额复试,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 复试办法
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为申请2019年秋季入学的各类考生,含已通过初审不需参加外语考试的申请者、已通过初审并参加外语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等各类申请者。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直博生不再进行复试)。
在参加学院复试前,所有考生均需先行完成体检与报考资格审查;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完成学院对相应专业的报考资格证明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进入复试。
复试从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占复试分数的30%,面试占70%。复试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需准备10分钟的学术报告Powerpoint,包括个人经历、学习工作或科研业绩、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个人专长。
对招生专业提出破格复试需求的特殊情况,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学院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审核。未经学校审核同意的破格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专业按学校的相关要求接收调剂,必须是专业相近的上线生源富余的专业调往缺少生源的专业。调剂须经有关调出、调入专业协商同意,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匹配后向学院提交申请调剂书面报告。
复试初定时间为5月6-8日,各专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与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见我院后续通知,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 录取条件和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在专业录取额定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初审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
综合分=初审成绩×30%+复试成绩×70%。
3.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民厅〔2018〕2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及有关复试材料一并报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五、 体检
学校规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和秋季硕博连读生资格审查前必须先参加浙江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校区医院具体安排与体检要求详见《关于2019年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体检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根据通知要求带好相关材料。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9&object_id=180375。
直博生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于5月5日前寄至77779193永利集团研究生教育科。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6室,77779193永利集团研究生教育科,0571-88273714,邮编310028。
因我院复试时间初步安排在5月6-8日,请考生提前做好体检安排。如不能在上述时间完成体检的外地考生,可在5月5-6日前往西溪校区校医院体检,资格审查前须完成体检。
六、 资格审查
学校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1.准考证(盖“体检已做”章)、有效居民身份证;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下载附件);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6.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保证书除外)均需准备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上交。研究生招生处对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七、 硕博连读
以优秀成绩完成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士生,在通过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的综合考核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符合《77779193永利集团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可申请硕博连读。未经学院审核同意,不得参加复试。
八、 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高校教师计划的招考录取计划均按学校要求执行。
九、 调档政审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外,我院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科学博士学位,拟录取考生全部档案调入学校(其中原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辞职及停薪证明)方能正式录取。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录取前均需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十、 博士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位标准为10 万元/生・全程,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 万元/生・学年。
教育博士学费建议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两次缴纳,每次5万元/生,第一次须在入学报到时缴纳,第二次须在入学一年内缴纳。
十一、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77779193永利集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77779193永利集团
2019年4月24日